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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7 年 7 月 1 日 ,为 加快 航运企业的经营机制转换,实现沿海运力的合理化配置,中国海运集团在上海正式成立。中海总公司作为其核心企业,全资持有上海海运、广州海运和大连海运的全部股份。因此,中海总公司也成为海兴轮船的最终控股股东。为统一调配集团内部资源,实现中国海运集团的整体发展规划和集团内部专业化分工,减少同业竞争; 也为了 有效发挥上市公司在国际资本市场的窗口作用, 1997 年 7 月 18 日 ,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[1997]153 号文批准,中海总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,从上海海运接收了海兴轮船 14 亿国有法人股的股权,成为海兴轮船的控股股东。 1997 年 12 月,上海海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 即本公司) 。 2002年5月,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[2001]113号文核准,中海发展增发社会公众股(A股)新股3.5亿股,增发后公司总股本33.26亿股,其中,境内国有法人股1,680,000,000股,境外上市外资股(H股)1,296,000,000股, 社会公众股(A股)350,000,000股。 2005年12月,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,控股股东——中国海运(集团)总公司向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.9股对价,附加3+2年的限售承诺。股改后,公司总股本维持33.26亿股不变,境内国有法人股(有条件限售)1,578,500,000股,境外上市外资股(H股)1,296,000,000股,境内社会公众股451,500,000。 经过上述一系列资产结构和经营结构调整,公司在沿海运输的地位更加突出。目前,本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沿海原油和煤炭运输商。公司已由地区性航运公司,成长为以油运、煤运为核心业务的远东地区最大航运公司之一,在中国及远东地区航运市场占据了重要地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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